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之前气势汹汹的人群失魂落魄的跑回了贝尔德诺城。
“太可怕了。”
“生前就那么强大,死后果然也还是那么强大啊。”
“我发誓我再也不想踏入骷髅洞穴了。”
“我也发誓。”
惊恐的人群议论纷纷,而贝尔德诺城的主人,克拉克·贝尔德诺城主也惊恐万分。
“怎么办?这么多人就没有一个人能消灭他吗?。”
“哎,毕竟在强者面前再多的人也是徒劳。”
“快去加重悬赏,一定有人可以消灭骷髅骑士,一定有人可以的。”
说完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,实话说他自己也不信,因为他们贝尔德诺家族最优秀的骑士都不是骷髅骑士的对手。
而此时我的日常工作已经结束,我去集市买了一只乌云鸟回到了老板娘的豪宅。
虽然我的工资已经足够可以在外面租一个房子,但是我并不想搬出去,因为我心里总会有点幻想,更何况老板娘的意思貌似也是让我住下来。
我走到院子里拿出一个小碗,在云鸟的脖子割开了一道口子,顿时猩红的鲜血滴入碗中,闻到血腥味我的双眼瞬间变得猩红,我咽了咽口水,待所有的鸟血全部被榨干,我才把乌云鸟丢到一旁,开始大口大口的喝下那碗鸟血。
不过我不知道如今的我可能有点不对劲,”
真是太美味了。
“
”
鲜血!
你是多么的迷人啊?你的味道犹如那盛开的曼珠沙华一般芳香。
你的颜色犹如那璀璨的红宝石一样美丽,你的.....“
还不等我讲完,我就被一个拳头砸中脑袋,剧烈的疼痛让我瞬间清醒:”
嘶~好痛啊。
“
”
你小子魔怔了?果然血族都是变态。
“老板娘贝尼没好气的看着我说道。
”
我刚才......“我皱着眉头回忆刚才,确实有点变态,竟然对着鲜血吟诗。
”
你刚才犯病了,我建议你以后少碰献血比较好。
“
”
啊?那我吃什么啊?“我可怜兮兮的看着老板娘贝尼,因为地狱的食物实在是太难吃了啊!
“咚!”
又是一个拳头砸了过来。
“你小子是白痴吗?不能喝献血可以吃烹饪好的血块啊。”
“哦.......好吧。”
回到屋子里我彻底的清醒了过来,我趴在被窝里独自悲伤起来。
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变态?竟然开始迷恋起满是腥味的鲜血?都是那血毒搞的鬼吗?还好这幅鬼样子没让梦露见到。
想起梦露,我又深深地叹了口气:“唉。”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浩瀚的宇宙中,一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。星空一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一世不过秋,你我一样在争渡。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?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