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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两年前,我刚过完二十二岁生日。
这座城市所有大型商场,都在为我庆生。
整座城市都回荡着我写的曲子。
那是我最风光的时候。
然而生日后不久,我的父母参加秦家的宴会,带回了一个骨瘦如柴的女孩。
他们指着那个女孩,告诉我哥哥,也告诉我:
我不是迟家的亲生骨肉,她才是。
她叫迟澜。
我的亲生父母当年出于一己私欲,将自己的孩子和迟家的孩子调换。
于是我过上了众星捧月的富贵生活。
而迟澜,被他们极尽虐待,榨干利益,为那个吸血的家庭唯一的儿子铺路。
迟澜三岁便开始做饭,十五岁便辍学打工,断断续续想尽千方万法考上大学,又被撕碎了录取通知书。
在我用牛奶和玫瑰花瓣滋养出一身娇嫩肌肤时,她在挨养父母的打,身上全是再难消除的疤痕。
在我挑食不想吃青菜扯着迟恪的衣角耍赖时,她空着肚子做完了一整个家庭的家务。
在我嘟囔着丢掉肥大暖和的衣服穿上显苗条的薄外衣时,她捻着衣服夹层轻飘飘的棉絮冻得瑟瑟发抖。
直到她的养父母、我的亲生父母,要把她卖出几十万彩礼,她才从那个魔鬼一样的家里逃出来。
阴差阳错,来到了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打工。
成为秦思的保姆。
而现在,我也变成第二个迟澜。
我被秦思用烟头将肌肤戳出一个又一个灰洞洞的疤;
我睡在冷硬的地板上,常常因为难捱的饥饿清醒到天亮,饿到翻厨余垃圾桶的残羹冷炙;
我再也没有穿过各种鸭绒、兔绒、羊绒的。
。
。
。
。
。
暖和又精致的大衣。
迟澜能从她的养父母家中逃出,又能被亲生父母从秦家领出。
而我,什么都没有。
无处可回,也无力可逃。
我是被我最爱的人送进来的。
当我麻木到,以为要永远待在这里,他却又来接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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