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:100啊!可谓是扑街到姥姥家了。不是说成绩不好,我就不写了,是确实是没人看这书。这让我心中无比的伤感,看正版和盗+++版的加起来,我估计也就才不到50人吧? 现实是如此的残忍和嘲讽。辛辛苦苦的码字200多天,却没有人看…… 哎…… 只能无奈一叹。其实这也怪我自己。第一次写书,虽然之前看过很多的网文,但自己写的时候还是陷入了窠臼。一下子抛出N多设定来,半天都没写出主角,拖沓了老半天。如果不是我自己写的话,估计我自己看也就两三章就弃了。也缺乏网文最吸引人的装逼打脸,老是让理查挨打,让老爹去打回去,这引不起大家的共鸣啊!呵呵…… 我自己的文笔我也知道,不说超级差,也是属于差的那一阶了吧……不过,在这本书,在这100万字的历练里,我还是觉得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千万年前,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。八百万年前,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。五百万年前,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。今天,李七夜一觉醒来,翠竹修练成神灵,鲤鱼化作金龙,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。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,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